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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台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計畫
陳登煌 老師發表於2014年 07月 8日(二) 14:36
 

一、計畫目的
為使民眾了解破壞環境之外部成本將轉換為個人生存成本,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邀請民眾以多元方式了解環境議題,包含網路學習、影片欣賞、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參與實體環境教育訓練課程等,促使民眾將所受之環境教育轉換為保護環境之實際行動。本局訂定「103年臺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希望透過鼓勵方式,促使民眾踴躍進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打造學習型永續城市。

二、實施對象
持有『環境教育終生學習電子護照』之個人,註冊的資料為居住地登錄臺北市或任職於臺北市所屬公家機關及單位、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學校或政府補助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團法人。

三、活動期程
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24時止。

四、獎勵辦法
1.凡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電子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與抽獎活動且已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即可參與「有效護照抽獎」活動。
2.由本局於活動結束後公開抽出94名得獎者。

五、獎勵通知
申辦截止後,本局將於10日內辦理抽獎,獲獎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同步公佈得獎者之環境教育個人終身學習網帳號及電子郵件於臺北市環境教育網(http://www.dep-tee.taipei.gov.tw/)。
(一)獲獎者對於本計畫規範及得獎通知若無疑義,請於本局公告於臺北市環境教育網起10日內填妥領據、基本資料核對表以及切結書(詳附件),郵寄至本局委辦單位,並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提送相關資料視同放棄該獎項):
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41號2樓之10
收件人: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小組收
(二)本局確認獲獎者基本資料與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系統帳號註冊資料無誤後,2週內寄發獎品(本獎勵獎品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
提醒您,請務必確實填寫基本資料核對表之連絡地址及連絡電話,便於獎品寄送使用。

六、注意事項
1.本局保留對本計畫規則、獎項、時間及得獎公布等內容之修改權利,修改後將統一公布於臺北市環境教育網(http://www.dep-tee.taipei.gov.tw/),恕不另行通知。
2.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贈品購買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中獎者需負擔全額10%之所得稅,贈獎金額1,000元以上依法需製發扣繳憑單。
3.獲獎者應配合本局所舉辦之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

參考網頁:http://www.dep-tee.taipei.gov.tw/ct.asp?xItem=74242104&ctNode=70782&mp=11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