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內容
一、研習日期
103年03月20日(星期四)上午 8時30分至11時30分。
二、研習地點
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B1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269號)。本校地下停車場為停管處所管理,採計時收費30元/時。
三、研習名額
以100名為限,額滿為止。
四、研習流程
專題演講、法條、實例分析及綜合座談。
時間 |
課程 |
主講人/主持人 |
08:30~09:00 |
報到 |
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 |
09:00~09:10 |
致詞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 陳採卿校長 |
09:10~10:00 |
對愛滋的重新詮釋-我和我的愛滋朋友 |
臺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助理教授 蔡春美博士 |
10:00~10:10 |
中場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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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10 |
對愛滋的重新詮釋-我和我的愛滋朋友 |
臺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助理教授 蔡春美博士 |
11:10~11:30 |
綜合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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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研習報名
一、請於3月14日(星期五)前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報名,經學校薦派始完成報名,參與人員請學校准予公假派代出席,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二、若報名人數達100人,即停止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