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11234號書函辦理。
二、 本次修訂係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本年1月1日上線之「傳染病問卷調查系統」規範,以及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將H7N9流感個案追蹤期間統一調整為14日。
三、 本次修訂之文件包含:「H7N9流感個案處置流程」、「H7N9流感通報個案追蹤管理流程」、「H7N9流感確定病例密切接觸者處置流程」、「H7N9流感病例通報方法」、「禽類流感疫情發生場所相關人員防治工作指引」、「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H7N9流感」及「國人疑似確定感染H7N9流感返臺就醫處置原則」等。
四、 旨揭工作指引修訂版內容,請逕入該署全球資訊網(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H7N9流感/防疫措施/H7N9流感防治工作指引」項下下載參酌運用。
五、另教育部所訂相關規定(如「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因應H7N9流感疫情應變處理作業流程」等),請配合將H7N9流感個案追蹤期間由10日統一調整為14日。